面对黑恶势力,我们都是“朝阳群众” ——面对黑恶势力,我们应该怎么办?

2019-04-11 吉林珍爱妇产医院
        2018年1月23日,中国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该会议拉开了我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序幕。我国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年1月起,至2020年结束,为期三年。
        进入2019年,我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计划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组织,惩处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为了能够保质保量实现今年的扫黑除恶目标,给人民群众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我国各级政府部门以及各行各业的企业均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去。作为人民群众的我们,更应该积极地为建设和谐社会搜集提供黑恶势力的线索与证据,为公安部门依法惩治黑恶势力提供帮助。

一、“黑社会性质组织”具备哪些特征?
1.组织特征。较稳定、人数多、有明确的组织者。
2.经济特征。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有经济实力。
3.行为特征。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为非作恶。
4.危害性特征。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二、“恶势力”具备哪些特征?
1.一般为3人以上(相对固定);
2.经常纠集在一起;
3.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
4.多次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5.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作为人民群众的我们,一旦发现有以上特征的群体时,需要多加留意。观察这些组织或群体是否存在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非法发放高利贷等行为。一旦发现有黑社会性质组织及恶势力特征的群体,或发现这些群体存在损害人民群众及国家合法利益的行为时,需要及时上报当地公安部门,对其进行查办。
        另外,对于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及恶势力“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需要人民群众的检举举报,从而在根源上打碎黑恶势力的“统治”。
        面对黑恶势力,我们都应该积极成为收集其违法犯罪证据的坚实力量。
        不仅是今天,在未来的生活中,我们都应该成为扫黑除恶的“朝阳群众”。
 
我省黑恶势力举报方式如下:
1.向当地公安部门举报。
2.向中央扫黑除恶第13督导组举报。
中央扫黑除恶第13督导组举报进驻吉林省时间:4月1日至4月30日
举报电话:0431-85294155、85296055
邮政信箱:长春市A012号邮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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